社會學家高夫曼(Goffman)1963 年提出「污名化(stigma)」的概念,指它是一種不被社會完全接受的個人情境,並區分了三種污名化的情形,包括身體的、人格的以及種族國家的等。下列有關污名化的敘述,何者最不適當?
對精神病患者的污名是屬於一種人格的污名
以「東亞病夫」稱呼中國人,是一種身體的污名
受污名化的人常需要隱藏或掩飾自己
受社會污名的人在適應過程中,可能會回過頭來影響自己而致自我污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