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因應政治發展及社會變遷的需要,冀求民主政治更見落實,憲政運作益趨靈活,自民國80年至83年間,已先後完成三階段的修憲,中央政府部分機構之職權也略作調整。
依憲法增修條文的規定,下列那些人員之任期有顯著改變?(多選)
總統
副總統
國民大會代表
立法委員
監察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