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監督立法委員在國會的表現,學者與數個民間團體成立一個監督國會的聯盟,在立法院開會期間,觀察和記錄立法委員行使職權的狀況,並定期公布觀察記錄,以供民眾檢視與參考。
關於該組織的性質、運作與功能,下列敘述何者最恰當?
因具有監督政府施政的功能,必須與政府和執政黨保持抗爭關係
該組織成立目的在於促進國家公共利益,其性質與利益團體不同
為確保組織的獨立自主性,不宜採取向政府機關遊說的運作方式
該組織發揮的功能,有助於政府資訊透明化並提升體制的正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