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物理考科 第 一 題 (3)

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

要驗證牛頓第二運動定律,可利用如圖11所示之水平桌面上的滑車裝置。設滑車本身的質量為 M,每一帶有掛勾的槽碼(砝碼)質量均為 m,重力加速度為 g,而細繩質量可以忽略不計,細繩與定滑輪間、滑車與桌面間的摩擦力經特別處理而均可忽略。滑車移動過程中,滑車與滑車上的槽碼之間無相對運動。實驗時滑車的加速度可利用打點計時器來測量。

圖11
  1. 利用圖11的裝置欲進行實驗以驗證「在質量不變下,物體所受的作用力 F 與其加速度 a 成正比」,其主要步驟如下,試完成空格內的內容。(2分)

(A) \underline{\hspace{16em}}。

測量不同作用力 F 與其對應的加速度 a。

(B) 作 F 對 a 的數據圖線,圖線應為通過原點的直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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