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時期,台灣的法律規定:「凡是向官府登記在案,並繳納稅金者,即可合法吸食鴉片。」但是具有「某種身分者」不准吸食,如供應這種人吸食工具者,皆處以死刑。這裡所謂「某種身分者」是指:
原住民
荷蘭人
日本人
本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