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藥事法,某學名藥藥品許可證申請人,如已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聲明,其申請藥品許可證之學名藥未侵害該新藥對應之專利權。依其申請資料齊備日最早者,可取得十二個月之何種專屬期間?
資料專屬
專利專屬
銷售專屬
智慧權專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