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參加一遊戲,其規則如下:
在第一階段連續投擲一公正骰子五次,設隨機變數 X 為出現點數大於 4 點的次數,若 X\ge 3 才可進入第二階段,否則就淘汰。
第二階段仍然連續投擲一公正骰子五次,設隨機變數 Y 為出現偶數點數的次數,若 Y=X-1 才可獲獎,否則就淘汰。
則在某甲獲獎的條件下,X=3 的機率為 \frac{\boxed{\text{11-1}}\boxed{\text{11-2}}}{\boxed{\text{11-3}}\boxed{\text{11-4}}\boxed{\text{11-5}}}。(化為最簡分數)
第 1 格
第 2 格
第 3 格
第 4 格
第 5 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