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保障同性婚姻,使同性戀者與異性戀者皆擁有結婚的權利。該法實施至今,許多民眾透過各種管道發聲表達認同及支持,但也持續有反對的聲音。另外,在現行制度下,我國國民的同性伴侶若為外國人,且其所屬國家的法律不承認同性婚姻,則伴侶雙方在我國便無法結婚。因此有公民團體倡議,應進一步修法保障跨國同性伴侶,但這項倡議,也引發不同立場團體的質疑。請問:
依據題文,該法最能落實以下哪項與人權有關的理念?
我國的《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保障同性婚姻,使同性戀者與異性戀者皆擁有結婚的權利。該法實施至今,許多民眾透過各種管道發聲表達認同及支持,但也持續有反對的聲音。另外,在現行制度下,我國國民的同性伴侶若為外國人,且其所屬國家的法律不承認同性婚姻,則伴侶雙方在我國便無法結婚。因此有公民團體倡議,應進一步修法保障跨國同性伴侶,但這項倡議,也引發不同立場團體的質疑。請問:
依據題文,該法最能落實以下哪項與人權有關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