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和它所指稱的內容,可視為名和實的關係。下列有關先秦諸子名實關係的論述,依儒家、道家、法家、名家的順序排列,正確的選項是:
甲、得意忘言
乙、正名定分
丙、循名責實
丁、白馬非馬
乙甲丙丁
乙丁甲丙
丙甲乙丁
丙丁乙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