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保障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基本權利。下列有關人民依法得提起權利救濟的方式,何者正確?
不服市政府違建拆除大隊拆除自家違建,得向法院提出請願
向縣政府申請低收入戶補助遭駁回,得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不服交通裁決單位所作裁決,得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訴訟
主張《公民投票法》之規定不合理,得向中央主管機關提起訴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