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期病人昏迷使用呼吸器,無法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意願書,依我國法律規定之親屬代理決定權,同意書代理簽署的優先順序為:
配偶>成年子女、孫子女>兄弟姐妹
父母>兄弟姐妹>成年子女、孫子女
祖父母>父母>兄弟姐妹
曾祖父母>祖父母>一親等直系姻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