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十一世紀的教會文獻指出:任何人接受皇帝、國王、公爵或侯爵任命為主教或院長,教會將不予承認,並剝奪其進入教會的權利。同樣地,皇帝、國王、公爵或侯爵若將主教職位或其他神職授予他人,將受到天主的譴責,失去永生的機會。這份文獻說明了羅馬教會的哪項政策?
強調教會與君主協商教會事務
禁止教會授予君主與貴族教職
避免世俗君主干涉教會人事權
防範教宗與世俗君主貴族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