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民主法治國家發生多起店員遭遇顧客的嚴重性騷擾,引發許多其他性騷擾受害者在網路論壇勇敢揭露過去痛苦難堪的經歷,促使社會廣泛檢討此議題,有論者認為這是數位場域發起的社會運動。因該國對性騷擾行為並無刑事處罰規定且修法曠日廢時,某網路論壇因而呼籲法院應以類推適用方式,對性騷擾行為者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請問:
關於該網路論壇的呼籲,下列評論何者最符合刑事法原理?
某民主法治國家發生多起店員遭遇顧客的嚴重性騷擾,引發許多其他性騷擾受害者在網路論壇勇敢揭露過去痛苦難堪的經歷,促使社會廣泛檢討此議題,有論者認為這是數位場域發起的社會運動。因該國對性騷擾行為並無刑事處罰規定且修法曠日廢時,某網路論壇因而呼籲法院應以類推適用方式,對性騷擾行為者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請問:
關於該網路論壇的呼籲,下列評論何者最符合刑事法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