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的規定,任何人均不得以公開方式揭露少年事件的記事及照片等。因此,新聞媒體在報導少年刑事案件時,不能公布涉案少年的全名。上述規定,主要是基於下列哪一項理由所作的考量?
保護少年身心發展
顧全少年家長名譽
避免負面學習效應
維持司法審判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