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有許多公民自發性成立的非營利組織,已推動多項重大法律修正,促進人權落實,其重要成果包括犯罪嫌疑人人權以及集會遊行權保障等。以下對於公民組織的行動及其與人權保障的相關敘述何者正確?
人權保障為憲法核心內容,公民團體的介入顯示臺灣民主尚未成熟
僅仰賴政府無法善盡人權保障,故需公民組織參與並推動人權立法
公民關注人權的行動僅限於國內議題,無法涉及國際人權議題保障
公民推動人權法案未獲民眾支持時,即形成公民不服從的合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