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大法官Cardozo 早在20 世紀初就清楚揭示:「每一個心智健全的成年人,都有權利決定其身體要作如何之處置。」此一保障身體自主權的概念,在1950 年代以後,形成了那一個重要的醫病關係之原則?
病人生病時欠缺作決定的必要心智能力,故醫師有義務為病人作決定
醫師執行醫療行為,應取得病人的「知情同意」(或稱告知後同意)
為了幫助病人作出最好的決定,醫師可以視個案情況,斟酌告知病人其病情
醫師為避免以專業的醫學知識來增加病人負擔,應該說的愈少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