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34 歲經產孕婦,目前懷第二胎,妊娠第35 週;這位婦女於3 年前懷第一胎,於妊娠第36 週,接受產前乙型鏈球菌(GBS)篩檢,結果呈現乙型鏈球菌菌落陽性反應。她於第一胎待產時接受預防性抗生素注射治療,胎兒出生後並無新生兒乙型鏈球菌感染現象發生。為預防第二胎新生兒乙型鏈球菌感染,應採取的作法為:
不必安排產前乙型鏈球菌篩檢,待產時直接採取預防性抗生素注射治療措施
安排產前乙型鏈球菌篩檢,若呈現乙型鏈球菌菌落陽性反應,則於待產時採取預防性抗生素注射治療措施
安排剖腹生產,手術前採取預防性抗生素注射治療措施
安排剖腹生產,不必採取預防性抗生素注射治療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