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國文考科 第 4 題

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

下列敘述,最符合本文有關書法觀點的是:

書法要旨,有正與奇。所謂正者,偃仰頓挫,揭按照應,筋骨威儀,確有節制是也。所謂奇者,參差起復,騰凌射空,風情恣態,巧妙多端是也。奇即運於正之內,正即列於奇之中。正而無奇,雖莊嚴沉實,恆樸厚而少文。奇而弗正,雖雄爽飛妍,多譎厲而乏雅。……世之厭常以喜新者,每捨正而慕奇,豈知奇不必求,久之自至者哉。(項穆《書法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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