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康採藥名山,賣於長安市,三十餘年,口不二價。這並不是說三十餘年物價都沒有波動,這是說他三十餘年沒有講過一次謊,就憑這點怪脾氣,他的大名便入了《後漢書》的〈逸民列傳〉。這並不證明買賣東西無需講價是我們古已有之的固有道德,這只證明自古以來買賣東西就得要價還價,出了一位韓康,便可以名垂青史了。韓康不但在歷史上留下佳話,在當時也是頗為著名的。一位女子向他買藥,他守價不移,硬是沒得少,女子大怒,說:「難道你是韓康,一個錢沒得少?」韓康本欲避名,現在小女子都知道他的大名,嚇得披髮入山。賣東西不講價,自古以來,是多麼難得!我們還不要忘記韓康「家世著姓」,本不是商人,如果是個「逐什一之利」的,有機會能得什二、什三時,豈不更妙?

――改寫自梁實秋〈講價〉

著姓:有聲望的氏族

什一:十分之一

根據本文,下列文句的解說,何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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