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之處方,醫師如未註明不可替代,藥師(藥劑生)得以相同價格或低於原處方藥品價格之同成分、同劑型、同劑量其他廠牌藥品替代之規定,出自: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
全民健康保險法
全民健康保險特約藥局特約要點
藥師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