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醫療法第63 條第1 項規定:「醫療機構實施手術,應向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說明手術原因、手術成功率或可能發生之併發症及危險,並經其同意,簽具手術同意書及麻醉同意書,始得為之。」主要係為保障病人之何種權利?
生命權
健康權
自主權
隱私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