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個內閣制國家,其國內有四個政黨,該國規定政黨贏得國會席次之後,如果沒有任何一黨擁有過半席次,即可以組織聯合政府。此次該國國會大選後,各黨的席次比率如下:
甲黨:38%;乙黨:27%;丙黨:24%;丁黨:11%。
有學者定義「最小勝利聯盟」為「只要有一個政黨離開,聯合政府的席次就不會過半」。請問下列哪些組合完全符合「最小勝利聯盟」的定義?
某個內閣制國家,其國內有四個政黨,該國規定政黨贏得國會席次之後,如果沒有任何一黨擁有過半席次,即可以組織聯合政府。此次該國國會大選後,各黨的席次比率如下:
甲黨:38%;乙黨:27%;丙黨:24%;丁黨:11%。
有學者定義「最小勝利聯盟」為「只要有一個政黨離開,聯合政府的席次就不會過半」。請問下列哪些組合完全符合「最小勝利聯盟」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