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自治團體公法人是指:具有自主組織權,可針對自治事項制定規章並執行的地域團體。依據我國現行憲法增修條文和地方自治法規的規定,下列哪些是地方自治團體公法人?
甲、臺灣省
乙、福建省
丙、臺北市
丁、臺東縣的達仁鄉
戊、澎湖縣望安鄉的花嶼村
甲、乙
甲、戊
丙、丁
丁、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