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公民與社會考科 第 7 題

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

過去三十年來,臺灣依據家庭可支配所得分為五等分,包括最低、次低、中間、次高、最高所得組等五組家庭,各組家庭內18-23歲人口接受高等教育比率如表一所示。

表一
民國第一分位組(最低所得組)第二分位組(次低所得組)第三分位組(中間所得組)第四分位組(次高所得組)第五分位組(最高所得組)
70713162025
802027293140
904046525660
1006069747880

單位:%

下列概念何者適合用來說明前述「家庭所得」與「接受高等教育」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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