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高速公路部分路段設有高乘載車道,只有計程車、大客車或乘載三人以上的小型車才能行駛,違規者會被處罰。某公民團體發現,因乘車人數很難以儀器監測,須由員警確認後開罰,以致違規而被取締者不多。該團體批評,此政策影響用路人權益卻未能達到政策目標,不如在尖峰時段實施部分路段的匝道管制,管控進入高速公路的車輛,更能達成政策目的,也不會造成無法處罰所有違規者的問題。請問:
依據題文,該團體對現行高乘載處罰規定的批評,最可能基於下列哪個理由?
我國高速公路部分路段設有高乘載車道,只有計程車、大客車或乘載三人以上的小型車才能行駛,違規者會被處罰。某公民團體發現,因乘車人數很難以儀器監測,須由員警確認後開罰,以致違規而被取締者不多。該團體批評,此政策影響用路人權益卻未能達到政策目標,不如在尖峰時段實施部分路段的匝道管制,管控進入高速公路的車輛,更能達成政策目的,也不會造成無法處罰所有違規者的問題。請問:
依據題文,該團體對現行高乘載處罰規定的批評,最可能基於下列哪個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