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上某地居民的職業結構如下:十分其民,而工商居其四(占四成);十分其農,而佃戶居其六;十分其力,而傭工(雇傭勞動)居其五。上述的現象最可能發生於:
西漢的關中地區
唐初的華北地區
清初的長江地區
清領前期的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