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35 歲肝癌末期病患T,於腫瘤病房住院期間得知自己之病情,一開始非常震驚、哭泣,其後經過醫護人員與妻子之支持,情緒逐漸好轉;住院3 個星期之後,T 主動要求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之意願書,經腫瘤科主治醫師詳細評估並說明後,由T 親自簽署意願書。下列敘述何者較為合理?
腫瘤科主治醫師未請精神科專科醫師評估T 之憂鬱症狀及自殺傾向,並不妥當
某日T 因癌症臨終,多重器官衰竭,從南部趕上臺北之父母要求一定要急救,等待好日再讓T 過世,否則要告主治醫師醫療過失。為了避免被告,只好先急救再說
某日T 因為與肝癌病情無關之感冒高燒併發肺炎時,醫護人員認為T 已經簽了「不施行心肺復甦術」之意願書,其實不需積極治療
T 出院之後,散步時因為肝癌末期之器官衰竭路倒,生命危急,被好心人送到醫院急診,急診醫師不知T 有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之意願書,為T 施行插管急救,保住T 之生命跡象。其後,在T 之妻的告知下,拔管讓T 離開急診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