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的半島東方輪船公司在政府扶植下,於 1850 年開通英國-伊比利半島-印度-東南亞-中國上海-日本長崎、橫濱的航路,擁有多項運輸特權。除英國以外,西方也有一些國家發展同樣的歐亞航路模式。日本於明治時期開始仿效西方國家,1890 年代扶植日本郵船公司,並於 1896 年開通日本到歐洲的航路,與英、法輪船公司競爭歐亞航路營運。
有學者認為,明治時期日本的政治變革,建立君主憲政、推動議會政治等措施,有其進步面向。但在過程中,仍禁止人民組織政黨,規定僅有 25 歲以上且納稅達一定額度的男性才能享有投票選舉權,也禁止基督教的傳播。請問:
某同學從題文中發現,明治時期的新憲,對當時日本的公民權有所限制,因此製作下表,但仍有三個項目未完成,請協助其填入最適合的公民權或事證以完成表格。左欄公民權 1 分、4 字內;右欄兩項事證各 1 分,依序為 20 字內、10 字內。公民權與事證連結不合理則該項不計分。
| 項目 | 受限制的公民權 | 該項公民權受新憲限制的事證 |
|---|---|---|
| 1 | 宗教自由 | 禁止基督教的傳播 |
| 2 | 參政權或選舉投票權 | __(20 字內) |
| 3 | __(4 字內) | 限制僅男性有投票權,女性無 |
| 4 | 結社自由 | __(10 字內) |
請依序分三行作答:第 1 行填第 2 項事證;第 2 行填第 3 項公民權;第 3 行填第 4 項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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