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護理服務之健康保險規範之敘述,何者正確?
居家護理師得依病人情況需要,最多每月可訪視12 次
個案一經收案,不需定期申請延長照護,即可持續管理至消案(死亡或問題解決)
醫師訪視以2 個月1 次為限,若需多於規定次數,則需檢附紀錄並詳述理由
物理治療訪視以2 個月1 次為限,若需多於規定次數,則需檢附紀錄並詳述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