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制菸害,政府立法要求菸品必須在包裝上標示危害健康之警語。菸商針對此一法律提起釋憲。大法官認為,要求菸商在菸品上標示警語,以限制菸商的財產權來保障社會公益,此法律合憲。大法官並指出:對該法施行前,市面上尚未售出之菸品,如也要求必須履行法定標示義務,將造成菸商不可預期之財產權損害,因而本法設有過渡條款規定,適當協調對菸品業者之權利保護與公益要求。
大法官認為上述對菸商財產權加以限制的理由,與下列哪一項對所有權限制的法律理念依據最接近?
為防制菸害,政府立法要求菸品必須在包裝上標示危害健康之警語。菸商針對此一法律提起釋憲。大法官認為,要求菸商在菸品上標示警語,以限制菸商的財產權來保障社會公益,此法律合憲。大法官並指出:對該法施行前,市面上尚未售出之菸品,如也要求必須履行法定標示義務,將造成菸商不可預期之財產權損害,因而本法設有過渡條款規定,適當協調對菸品業者之權利保護與公益要求。
大法官認為上述對菸商財產權加以限制的理由,與下列哪一項對所有權限制的法律理念依據最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