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12 條(民國96 年7 月11 日修正)之規定,感染者有提供其感染源或接觸者之義務;就醫時,應向醫事人員告知其已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提供其感染事實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基於保障感染者之人格及隱私,主管機關不得對感染者實施調查
感染者提供其感染事實後,醫事機構及醫事人員不得拒絕提供服務
因為執行外科手術被感染的風險較高,所以依法外科醫師可以選擇拒絕對感染者提供服務
基於保障第三人之人格及隱私,主管機關不得對感染者之接觸者實施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