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自1991年展開七次憲法增修,下列何者不是這幾次修憲的成果?
總統直選、實施雙首長體制,強化我國民主深化的基礎
單一國會、席次減半、任期四年,確立代議政治的內涵
明定大法官會議為釋憲機制,維繫我國憲政運作的穩定
修憲案交由公民複決、落實公投之法源,實踐人民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