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事法對於偽藥及禁藥之罰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下罰金
依法查獲供製造、調劑偽藥、禁藥之器材,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
未遂犯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