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多次修訂兒童福利相關法令,規定父母或監護人如對兒童疏於保護、照顧情節嚴重者,主管機關將施以處罰、令其接受親職教育輔導等。上述規定具有下列何種意涵?
父母對子女行使親權可不受規範
兒童的基本人權應受到法律保障
儘量減輕父母對子女的扶養責任
兒童受虐屬家庭問題難介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