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政府工務局的違建拆除大隊,因看錯地址而誤拆了阿足嬸的房屋,嚴重侵害她的權益。請問:此時阿足嬸可以尋求下列哪一種途徑進行權利救濟?
向地方法院提起刑事訴訟
向地方政府請求國家賠償
請求檢察官起訴拆除人員
請求監察院彈劾該縣縣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