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總督府發布命令,強制收購輸出的蓬萊米,收購價格比市場價格低一、二成左右,但又高於島內主要消費米的在來米價。這道命令的主要目的是:
維護臺灣人食用在來米的文化傳統
官方訂定價格,維護臺灣農民權益
增加稻米輸出,確保總督府的收入
管控輸往日本的稻米數量以及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