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時期中,臺灣當局對入港船隻課徵關稅,來臺漢人除繳納田租外,還須申請執照,繳交費用後才可打獵、捕魚;年滿7歲者,均須繳交人頭稅。發布這個命令的人應是:
荷屬東印度公司總督
鄭氏時期的承天知府
康熙年間的臺灣知府
日據時期的臺灣總督